轉載自由時報報導2010/06/12 05:31不良經紀公司 毒品控制少女賣淫

28歲男子張中格涉嫌長期吸收少女,並利用毒品控制賣淫,還提供假身分證給賣淫少女,供店家及警方查驗使用,每月另收取5000元租金,檢警監控多時,昨晚救出這些少女。
警方調查,張中格夥同18歲的吳昌憲共組經紀公司,張嫌找馮姓、李姓等多名年輕男子,一開始先追求這些少女成為女友,再讓少女進入該公司擔任陪酒小姐;吳嫌這方則專門架設部落格吸收少女,甚至有年僅13歲的中輟女生進入該公司。
北市南港警方會追查本案,是起於有男學生的女友失蹤多時,女友出現後向男友承認,是被朋友誘騙去酒店陪酒,還說出經紀公司提供假身分證件給她們,這名男同學得知後帶少女向南港警分局報案。
據了解,這些少女由張嫌介紹,曾去過多間中山區知名酒店上班,警方要追究這些店家責任,業者則稱遭受蒙蔽,他們也是受害者。
警方前往包括台北市八德路二段及北縣板橋忠孝路租屋處,帶回5名少女及7名經紀人,其中1名專門吸收少女的李姓少年,父親還是屏東某分局的警官,得知後震怒,透過電話直說「不認這個兒子。」


提供一則99/6/12的社會新聞報導~用以警惕想入行酒店或到酒店打工的社會新鮮人.想到酒店上班前先替自己找個經紀公司固然多點保障沒錯;但.千萬要睜大眼睛挑選.慎選經紀公司呀~~~!!

以下幾點請千萬注意~

1.一家正派經營的酒店經紀公司是 "絕對不會" 顧用未成年的酒店小姐;且會錄用未成年公關小姐的經紀公司大多心術不正,不需考慮!!

2.到經紀公司應徵 "千萬不要簽合約" 這是個沒有必要的動作!!不論對方用任何話術都不需聽信,切記!!!當應徵的經紀公司要求簽合約=>請隨即甩頭走人!

3.萬一已經簽了合約也請不要過度擔心,那紙合約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益!!通常都是不法的酒店經紀用來唬人的!毋須理會!!千萬不要因為簽了合約而百般妥協、逆來順受...(如有需要華麗夢想備有專人提供不法合約協助處理與諮詢
且完全免費,)

4.倘若要跟經紀公司借錢,一般來說經紀公司會要求簽定本票(這是合理的.大家素昧平身、無憑無據也不可能借你錢)需要注意的是:簽本票需注意本票上的金額,例如~借3萬來講:則簽3萬的本票一張;或者分成3張1萬的簽,
還1萬即抽回一張1萬的本票,其作用是要保護自己...本票上的金額絕對不能超過您要借的金額,若經紀公司要求妳付利息那麼 "請慎重考慮!!" 我只能說正派的酒店經紀公司是不會要求支付利息的.

5.已經入行上班了.切勿染上不良習慣;如同這則新聞報導~把辛辛苦苦賺來的錢拿來吸毒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版主苦口婆心的勸誡只為了上班的小姐們不要把原來就辛苦的路走的更長更辛苦...."多看.多聽.多選擇..總是沒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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